监察法成立后调研报告范文

监察法成立后调研报告范文

问:成立监察委员会后,出台国家监察法规定
  1. 答:法律主观:
    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族做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友穗哪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建议好码积极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问:国家监察机关设立的目的和意义
  1. 答:中共五大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卖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党的团结和统一,保证了党的纯洁性和党员贺猜队伍健康发展,提高了党的声望和战斗力,促进了党中拍搏的优良作风的发扬,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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