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存在的问题
- 答:法律主观: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答手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清拍嫌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贺辩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问: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意见和建议
- 答:法律分析: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
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的考核
第三,提高征管人员的业首谨务素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梁带、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者渣基、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征管改革存在的问题
- 答:从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看,当前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着管理责任淡化,税收征管运行链条被割裂和中断;废除管户制扒祥后,定期拉网排查难以杜绝漏管户;核定征迅弊收面过大,留下了潜在隐患和较多后遗症;征管部门与稽查亩此族部门争抢税源,纳税人疲于应付等问题。